“大叔,我也没有别的要求,只想通过你买五套单兵用的弓弩。”
在相同的时间内,弓箭能发射四支,但弓弩却只能发射一支。
单兵弓弩操作起来虽然比较耗时间,但好处却很多。
第一,射程很长,二百米内杀伤力极大。
反观骑射的角弓,有效射程只有50米。
步兵用的步弓,有效射程只有70米。
第二,在射击的时候,弓手必须用力让弓箭保持拉开的态势,并设法瞄准敌人再射击。
反观弓弩,因为事先上好弦了,因而只需简单的瞄准敌人发射即可。
很明显,和弓箭相比,弓弩是很不错的狙杀工具。
第三,弩兵很好训练,基本上是个人就能操作。
简单培训一下,普通人的战斗力就会增加好多。
在战斗的时候,射术一般的弩兵,完全可以给射术精良的弩兵做装填手,从而增加打击效果。
反观弓兵,训练难度却很大。
尤其是能骑射的弓兵,没个几年的功夫,根本就练不出来。
事实上,就算是训练一个步弓兵的成本,也相当于四个弩兵。
重点在于,弓手的补充难度很大。
损失一个弓手,花好几年的功夫,才能补充一个。
弓弩虽然好处很多,但缺点也很明显。
很简单,就是造价高昂。
不过,在冯天看来,尽可能的多使用弓弩,就算是多花很多钱,但却非常值得去做。
闻弦歌而知雅意。
笑眯眯地看着冯天,齐振兴的目光闪烁了一下。
“恩公,你的意思是,你还有不少同伙?”
招募部下,冯天早已经有了计划。
虽然现在还是光杆司令,但冯天却不愿意给齐振兴科普太多。
再说了,给他留下自己兵强马壮的印象,能进一步加深双方之间的合作。
因此,迎着齐振兴的疑问眼神,冯天重重的点点头。
“是的,我确实有一些同伙。
你放心好了,这以后,我们要是再能杀死蛮族骑兵,并能砍掉脑袋的话,我还是会找你的。
到时候,还得麻烦叔叔给办理交接哇!”
其实,关于这两颗蛮族脑袋的问题,齐振兴早就想好了处理办法。
上交给郡尉,就用自己在临胡县,带着部下猎杀蛮族骑兵的名义。
不就是玩点春秋笔法吗?
这都不是事!
齐振兴虽然是个武官,但却不是不懂这种操作。
这么一来,既能给上级交差,还能安抚县里的老百姓。
好处这么多,何乐而不为?
齐振兴知道,缴获蛮族骑兵的脑袋,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大炎王朝虽然日暮西山了,但在北蛮各部落看来,还是一块肥肉。
仗着骑兵多、机动性强、来去无踪等优势,北蛮频频进关烧杀抢掠。
面对着北蛮各部的骚扰,大炎王朝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派去追剿的兵少了,说句难听的,相当于给他们送人头。
派的兵马多了,不说能不能找到这些可恶的蛮族骑兵,光是后勤运输问题,就足以让朝廷非常头疼。
战线一旦拉长到一千里,半路上民工、车夫、押运部队的粮草消耗,就绝对不低于作战部队的消耗。
没有千日防贼,只有千日做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