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dayusci.com
字:
关灯 护眼
大语书阁 > 深夜书屋 > 第九十八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上)
推荐阅读:

第九十八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上)

当仙王之手直接绕过了进行最后一击的旱魃转而将这场乱斗的彩头给收入手中时,

岸边上的半张脸慢慢地站起身,脸上的笑意越发浓郁;

讲真,可能半天前的他,还位于一种自身存在意义和价值被彻底否定的歇斯底里之中,但现在,嗯,好像是被连续打击了之后,居然产生了那么一丢丢已经习惯的感觉。

况且,放眼四周,都是一方巨擘大能,坐在这边,看着他们的“表演”,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哦,原来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我这一个傻子。

这真的是一种莫大的抚慰。

怪不得人都喜欢群居,大概是因为当你觉得自己很蠢的时候,环望四周,总能得到慰藉吧。

不过,有一件事半张脸还不是很明白,赢勾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般筹划,这般布局,这般隐忍,早就远远地超过了末代府君,

而末代府君是为了活下去,

那,

赢勾呢?

…………

龟裂得密密麻麻的镜子前,

大长秋长舒一口气,虽然这个过程里,旱魃表现出了一种超出人想象的坚韧,但终究对大局和结果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

仙王已经达成了他的目的。

虽然大长秋对所谓的仙王并不是很感冒,但那只手,毕竟是自己的五个弟弟所化,他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弟弟们发生什么意外。

小七和小八脸上也都露出了笑容。

当年先是被赢勾胁迫,近期又被末代府君胁迫,自己的兄弟一个接着一个地为了保全大家而自裁。

这种憋屈和苦闷,确实是让人煎熬,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会再次发生这种事了。

…………

“啧啧,这事儿,总觉得没什么意思,就像是听曲儿看剧一样,整场戏下来,总得有个抑扬顿挫转折翻转才有滋味儿。

眼前这一出,好看是好看,该气概的气概,该跋扈的跋扈,该嚣张的嚣张,该强大的强大,但却像是一路地平铺直叙,味道上总是让人觉得有些寡淡。”

宋帝王余砸吧砸吧了嘴,身为一尊阎王,这种举止显然有失身份,但毕竟站在其身边的还是阎罗王包,倒是不用去拘束什么。

“这一次,怕是难以善了了。”

先前,九常侍上位,一是有菩萨坐镇,二是赢勾第二次横扫地狱,直接导致楚江王陨落,且泰山王也在那一天同时陨落,本就不甚团结的阎罗们只能捏着鼻子默认了退下去的现实。

最近一年多以来,新老两个圈子,倒是井水不犯河水,但是对于曾执掌地狱的阎罗来说,正是因为品尝过权力的滋味,再失去后,反而会更为难受。

也因此,在末代府君归来之时,阎罗们先把五官王给卖了,然后全都向那个新晋的平等王安示好,期待着大家能在末代府君的庇护下重新走上前台。

现在,随着仙王之手的回归,地狱那边,很可能要迎来新一轮的洗牌,他们这些个遗老遗少前日里还那么地跳,呵呵……

宋帝王余手掐兰花,直接唱了起来:

“这是命,这是命啊~~~~~”

…………

各方各个圈子,都认为自己对现在的局面有了一种清晰的认识。

也已经开始在做心理建设准备了,毕竟,仙王之手的强势,真的是无需多言。

若是仙王能够依靠着那件赢勾的遗蜕再躲过接下来轩辕剑的杀劫,那之后,仙王可能真的能完全归来,就算是再立仙庭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儿。

笑到最后的,才是笑得最好的。

虽然在上古时期,仙王接连遭遇了黄帝和赢勾两位人杰,两次折戟,但现在,他才是最终的胜者。

然而,

哪怕再尖锐的目光估计也不大可能注意到,

仙王的手指,此时正在轻微地颤抖着。

…………

“你这人,真不记打。”

被仙王那巨大手掌攥着的周泽轻轻地摇摇头,随即,仙王的手指开始慢慢地张开,并非是仙王主动松开,而是因为被其攥着的周泽,开始发力了。

“嗡!!!”

很快的,近乎不用考虑,已经察觉到事情不对劲的仙王直接再度召唤天罚降临!

一时间,比先前轰击旱魃时更为强烈数倍的强横雷霆被接引了下来!

周围,无论是先前在战团的还是更外围观战的,全都被这一幕吓了一跳,大家赶忙地一起向外围退去。

旱魃则是站在原地,她没动,因为作为场上先前和仙王真正交手过的存在,她能感觉到仙王这一举措的怪异。

这时,旱魃的目光,再度落在了下方周泽的身上。

不知道怎么的,

一种近乎要窒息的强烈感觉正在逐步袭来,

这种内心情绪乃至于灵魂深处的情感莫名流转,让旱魃本来清冷的脸上泛起了轻微的潮红。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确实很可怕,尤其是在对自己在意的男人时。

狂躁的天雷,夹杂着毁天灭地的气势,以浩浩之威,轰然落下!

…………

龟裂的镜子前,

小八微微皱眉,

道:

“仙王这是要直接复仇?”

在他们看来,赢勾的遗蜕应该是对接下来应对轩辕剑时很有用,但仙王眼下直接召唤出了更多的天罚,这架势,明显是想要让那个遗蜕于这天威之中灰飞烟灭!

小七也是吸了一口气,疑惑道:“仙王这样,是不是太冲动了?”

虽然眼下那个遗蜕只能说可能存在着帮忙躲避掉轩辕剑的可能,外加赢勾临死前还要保护他,也从侧面烘托了他的价值。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