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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行军

杀了那个刺客以后,李承乾做了一段时间的噩梦,有时梦到自己被溅了一头一脸的血,有时梦到自己那一刀刺偏了,眼睁睁看着那个刺客扑向自己的母亲。

李世民知道以后,特意叫刑部尚书带着李承乾去刑场看砍头,他觉得这样做能够让李承乾适应。

可是他到底忽略了李承乾的年纪,八岁……李承乾固然早熟,可是作为一个孩子,他还不具备承受血腥洗礼的心智。这也是李承乾当初为何伤一好就要往冷锋那里跑的原因。

很奇怪啊,冷锋想事情的时候泄露出来的杀气比其他人的可怕多了。可是李承乾偏偏承受的住,而且在冷锋身边,他也从不做噩梦。

可能是我身体里流着师父的血的缘故吧!

李承乾这样告诉自己……

冷锋翻看了一下地图,然后拨马转向。现在他已经能熟练地骑马了,这匹汗血马四蹄雪白,冷锋就给它取了“踏雪”的名字。汗血马耐力高,速度快,李承乾在御马监偷骑出来的好马都累的不行了,踏雪反而还想着加速。

疲兵奔袭是大忌,冷锋就拉缰绳让马停了下来,下令扎营休息。

这一次冷锋带的是迅队,除了二狗子在“婚假”期,被冷锋一脚踹回家陪媳妇,余下都在。猛队的正面战斗力是最强的,所以冷锋就把他们派到了李恪身边,跟随大军行动。

乌氏驿站,是罗艺被部下斩杀的地方,史书上说罗艺打算奔逃到突厥,途中部下纷纷离散,到了乌氏驿站时只剩下了两个。

冷锋怎么看“剩下”、“两个”和“被部下斩首”这几个字都有一股百骑司的味道。

明朝的锦衣卫遍布天下,最鼎盛时街上的乞丐没准都有一个锦衣卫“暗卫”混杂其中。明朝多少人,唐朝才多少人,就算哪一天迅猛两队里跳出来一个队员坦白说他是百骑司的,冷锋都不意外。

这一次带迅队出来不是为了劫杀罗艺,而是为了练兵,所以必须赶在叛军散尽之前找到他们。

从豳州到突厥,有无数条路可以走,可是考虑到尉迟恭长孙无忌的大军逼迫得很紧,估计罗艺只会挑最近的一条。

那么……冷锋在自己的位置点跟仓桥驿站之间画了一条直线,然后跟李承乾说:“就在这里截杀他们!”

李承乾兴奋地把手按在刀鞘上,可是考虑到自己的年纪,又颓然地低下了头。

冷锋笑着揉了揉李承乾的脑袋:“你今年已经九岁了,总有你长大、上阵杀敌的一天。虽然你的根骨不如李恪,可是也有希望成为一流的高手。”

听了师父的话,李承乾第一次无比渴望长大。

一个白天的时间,在现代飞机的帮助下足以跨越大洲。可是放在唐代,在保证马力和骑士战斗力的情况下,三四百里已经不错了。

两天过后,冷锋等人赶到了仓桥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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