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别的部落竞争,别人也不会坐以待毙。我们把青铜器卖出去,我们就能换来更多的财货,很多我们需要的东西,比如牛马羊,增加我们的实力,让我们可以更多地投入研究,开发发展更好的工具和武器,让别人只能做追赶者。我可以告诉大家,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有更好的东西。竞争就是这个样子,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所以我们不能躺在以前的成绩上,沾沾自喜,不思进取。”
“另外,荤粥族是的草原民族,他们茹毛饮血,抢掠成性。从女娲到神农氏,我们和中原的部落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打断了骨头连着筋,是兄弟之争。我们和轩辕部争,谁输谁赢,肉都是烂在锅里。荤粥族呢?是异族,是这片土地上所有部落的共同敌人。所以帮轩辕部,也是帮我们自己。”
小枫一个晚上,就半张着小嘴盯着阚石侃侃而谈,看她的那莽汉阿爹和长辈们如孩童般频频点头,最后不敢有一句反对之语,她对阚石更加崇拜起来。
夜深了,阚石讲了一个晚上,已经十分困了,连打了几个哈欠,就和小枫起身回板房睡觉去了。一些新加人凤部落的新来者,看着阚石和小枫神仙眷侣般的背影,一时有些想膜拜的感觉。
……
枫木堡后的养马场,今天所有的长老和里长被邀请到这里来参观,姜洛露出一丝微笑,他平静地坐在主位上,也不理会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相互打听为何到马场参观,参观什么?
扈彪突然注意到马场后面山坳有些异样,同来的长老们也注意到了那股遮天的烟尘,紧接着大地似乎也开始了抖动。
“兽奔!”
就在众人脸色大变,大家想要夺路而逃之际。从山坳背面转出一支军队——骑在马上的军队。隆隆的马蹄声代替语言揭开了最后的答案,大地的跳动声渐渐平息,地平线上已出现那只军队的身影,正在边整理队伍,边缓缓逼近马场。
这是一支三百人的骑兵,他们的装备,虽没有后世重装骑兵那么奢华,但也是这个时代最完美的轻骑兵标准,绝无仅有,独此一家。呵呵。这个时代,别的部落军队基本上没有铠甲,最多是多穿几件兽皮。而阚石却让每名士兵配置了牛皮铠甲,三层牛皮缝制的皮甲胸前还镶嵌着一块青铜护心镜。这样一支豪华轻骑兵的出现,虽然未曾演练,却已经让所有人都激动不已。
骑兵们整齐地排成三排,静静地站在马场中心,肃杀的气氛立即传染给每一个人。这时候,一骑越众而出,马儿轻快的跑动中,展现出一种特别的韵律。
每一个人都屏气凝神看着这位骑士的跑动,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离看台还有十步,马儿一声长嘶,人立而起,前蹄乱蹬。马上的骑士却如膏药般贴着一动不动。待到马儿安静下来,那骑士掀开面甲,露出一张大家熟悉的面庞,这不是阚石还有谁。
只见阚石展颜一笑,手一挥指向马队:“这就是我们新编的军队——骑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