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有一些道理……”郑国栋沉吟片刻,终于下令道,“来人呐,先将这几道菜撤了。然后传令下去,下面各营人马,收拾器械,咱们便先行渡河,剿灭新来之流寇,再携战胜之威,直捣商南,为我大明君父,扫靖此股流贼!”
“是!”
小小的龙驹寨城中,多达一千余名的明军官兵渐渐开始行动了起来。由于许多官兵在城内都是住在别人家的民房里,此时骤然要集结起来出兵,也颇为费事——更别说还有些官兵,正赖在某些百姓家中的温柔乡里咯。
这一番征调动员,还没打起仗呢,龙驹寨城里便出现了一派兵荒马乱的气象。一些士兵听说要过河打仗了,都很不耐烦,在城内又很是放肆了一番,甚至还有几十名官军士兵,成群结队、露刃抢劫的。
这样大动干戈之下,磨磨蹭蹭,从下午调遣到晚上,官军出城作战的事宜都还没安排好。眼看着月上柳梢头,夜色又到了,参将郑国栋也只能把即刻出兵的计划放一放、缓一缓,等到明日白天的时候,再行出征了。
不过即便如此,郑国栋和艾国彬两人还是信心满满。官军兵力优势这么大,而且甲仗器械胜于流寇不知道多少倍,这仗不用打,就已经知道胜负了。
艾国彬看今天出兵应当是没什么希望了,便在几名家丁的拥簇下,到城门处,解散已经聚集起来的本部兵马——从这点来看,艾国彬手下的秦兵,确实是一支比郑国栋所部更加厉害的劲旅,起码他们现在已经整顿好了队伍,随时可以出发了。
这支集结在城头的秦兵,阵列看起来倒十分整齐。他们人人手持长枪,似乎是一种纯阵队伍。明军之中,素有纯队与花队之分,像在南方山地作战的部队,例如戚家军,便是以灵活、繁复的多兵种花队为主,而在北方边军当中,相对来说器械、兵种就都要更单一、纯粹一些。
不过像艾国彬这支队伍,几乎都是长枪纯队的样子,即使在北方边军之中,也是极为罕见的。
其实连艾国彬自己,对这支兵马的实力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这支队伍本是米脂本地的乡勇,艾国彬看他们训练齐整、阵伍森严,便使了些手段,将乡勇的首领全部搞掉以后,把这支队伍夺到了自己手中。
这之前在渭南平原同流寇的几次作战中,艾都司手中的这支长枪纯队,都展现出了不俗的战斗力。也因此,他才被参将郑国栋所看重,可以一边肆无忌惮地吃空额,一边升官发财。
他看着整齐列队成一排排的长枪纯队,再对比郑国栋手底下乱哄哄的那群兵马,面上笑意满满,心里头更是觉得,这次扫清商南流寇以后,自己也是时候去总兵那里好好整整郑国栋了。他郑国栋算个什么鸟东西,居然爬到老子的官帽之上。
他让家丁传令过去,命这支已经集结起来的兵马,再各回各屋去。今天夜色已黑,不便于出兵作战了,等到明日白天的时候,便是自己斩获军功的好日子了——在之后,便是跟郑参将斗上一斗的日子。
听到命令的官兵们,大感失望,这来来回回的调遣准备,简直像玩闹一般,成什么体统。那些米脂来的乡勇,又想起了以前将他们训练成伍的那个小少年,人家办事可比艾都司可靠多了。
解散的官兵们,三三两两的返回城内住处。这些原是乡勇的官兵,此时也渐渐浸染了官军的风气,入乡随俗,也强占了许多民宅,用于居住。
他们也沉醉在大明官军的威严里,更用这种威严,为自己的方便牟利。
只有在集结列阵的时候,他们出于身体上的本能反应,还表现出一种井然有序的气质来。此时一经解散,看起来便和其他官军,毫无区别了。
街道上还有许多由于自家房屋被官军士兵强占,而无家可归的百姓。他们流离失所在家乡的街头上,甚至流离失所在自家的门前——不过某种程度上他们也应该感谢,官军们起码没用这些老乡的脑袋去领一个军功,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