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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代价很大。

尽管李凤栖在关键时刻,借着朝歌扫中吴丽华腰身反弹的力量,侧身躲开了兜头罩脸的一刀,左后背却没躲过。

也正因为吴丽华被扫飞,这一刀才威力不足。

这也是她的预估失误。

否则这一刀下去,哪怕是劈中后背,也能将李凤栖当场击杀。

饶是如此,李凤栖后背上的伤口依然可以清晰的看见白骨,鲜血汩汩,将他染成了血人,因为大火而显得呛鼻的空气中,弥漫起浓郁血腥味。

两人再次对峙。

吴丽华将长弓背在后背,握刀冷视李凤栖。

李凤栖按剑。

他现在已经完全落入下风,就算灵力充沛,可有伤势拖累。

吴丽华灵力不多,但没有伤。

李凤栖苦笑,“你很聪明。”

而且很稳。

所有的天选之子都经过了漫长的孤独,岁月磨砺下,每个人的性格都变得异常沉稳,看待事物也更清晰。

吴丽华冷笑,“你们这些娇生惯养的人,哪知道我曾经历过何等黑暗的岁月,想要在丑恶的世界里活下去,活得很好,我付出的努力超过你们百千倍,然而……”

我依然过得像条狗。

我不努力吗?

几乎与世隔绝的山区,父母经年面朝黄土背朝天,换来的不过仅仅是不饿肚子而已,无所事事的黑夜,为她送来了几个弟弟妹妹。

多了几张嘴,贫困的家更难。

村里破旧的学校,终究不是每个老师都能燃烧自己,

吴丽华十三岁辍学,走出那片大山。

她想改变。

让父母不再沉默寡言的等着老死,让弟弟妹妹都能上学,高中,大学,研究生,甚至于出国留学。

她怀着梦想来到了花花世界。

现实如此残酷。

她是童工,没人敢要她。

好不容易在一家苍蝇馆子找了个工作,老板很凶,老板娘人很好,每个月总是偷偷摸摸多给她拿五十块钱的工资。

半年后,老板娘回娘家,那个夜里,老板爬上了她的床。

她反抗过。

无济于事。

她哭了一夜,弱小无助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天亮时选择去报警,在出门时遇见归家的老板娘,她心软了。

这么好的老板娘,却也是个可怜人。

于是吴丽华撒谎说回老家。

老板娘给她塞了两百块钱。

后来,她到处打零工,拼死拼活的工作,只想努力赚钱,最终在一家制作板鸭的小作坊里工作到十八岁。

她进了一家电子厂。

认识了个男孩,喜欢听他的梦想,他说,以后要带她去看最美的云彩,去看最美的雪,还说以后结婚了,要把她父母和弟弟妹妹都接到城市来。

她信了。

然而她太天真,男孩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在出租屋的床上搂着她说的,男孩说话时的目光,只是馋她的身子而已。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在床上说的话!

男孩走了。

带着他的钱,还有她的钱走了,留下怀孕的她。

吴丽华堕入黑夜。

她学会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上天给了她一张不错的脸蛋,以及一副极好的身材,她没有浪费天赋。

很快,她有了自己的出租屋。

有了自己的漂亮衣服。

她还有多余的钱寄回去,家里修了房子,弟弟妹妹都能读书。

她很累。

游走在黑夜里,卑微如狗。

她丝毫不觉得幸福,她知道自己在违法犯罪,她只想早日挣够钱,让家人和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然后……再为自己的罪恶赎罪。

她恨男人,今生不打算结婚,等以后有钱了,就去领养或者资助和她一样生来贫困的孩子。

她也越发憎恨着那些肉欲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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