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张鹏云前,王重新代为求卜。
李自成神叨叨:“老先生重新出仕,或为佥都御史,寻迁巡抚顺天;小辈张尔素过几年就是举人。再往后看他造化了。”
张尔素将来官至刑部左侍郎,又是清朝的。
神棍完,李自成独自前往隔壁山沟。
这条沟在“里坊”制中属于白巷里。
原名黑松沟,因为居民冶铁砍光松树,所以改名了。又因为上、中、下三庄连成一片,白天铁炉相望,夜间火光烛天,人称火龙沟。
沟里有个上庄村,村里有座天官王府。
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有别称,分别对应天、地、春、夏、秋、冬。所以吏部尚书又被称做天官。
王国光就是天官,历世宗、穆宗、神宗三帝,他所编制的《万历会计录》是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改革赋税制度的重要依据。
张居正玩完后,他被落职闲住。
【老人渔色】——
山西阳城王太宰国光,休致时已七十余,尚健饮啖,御女如少壮时。
至今上十八年,则去国凡九年矣。时阳城民白好礼者,病亡,其妻李氏,国色也。王夙慕其艳,托诸生田大狩等诱以为妾。
其翁名白书,初执不从,后以威胁,再以利动,遂许焉。
李氏誓不更适,又力逼之,以刀刎死,一时传为奇事。
按臣乔壁星得之,遂疏以闻。上命查勘后,亦不竟其事而罢。
或云王善房忠术,以故老而不哀。
……
天官王府妥妥的高门大户,当前在外做官的有五六人。
李自成投上名贴,老王儿子以年事已高为由,推脱不见客。
不见就不见吧。
咱去找他的邻居王洽。
这位王洽不是刚被崇祯下到狱里弄死求的前兵部尚书,更不是王羲之堂弟。
顺便插播一条刚死求的王洽事迹。
崇祯元年东土默特部入犯永宁。战后上报伤亡,南山参将比较老实,报告死了十四个失踪十一个。
结果他被朝廷训斥一顿,认为那十一个就是死了,说失踪是为了掩罪。
而永宁参将根据老办法,只要没到营的全算阵亡,报了二十一个。然后没几天从蒙古人那边逃回来十二个。他又重新上报。
结果他也被朝廷训斥,说哪有这么容易逃回来,肯定是死了虚报。
当时还是工部右侍郎的王洽,上疏信誓旦旦的说永宁之战官军死了八百,损失惨重。
咱也弄求不懂他一个工部的官儿咋知道这么清楚。实际当然没死那么多。
后来甚至连已埋葬尸首都挖出来重新统计了。最终做出阵亡四十名,失踪十一名,伤一百四十九名的报告。
而且此战还打死了东土默特部二首领,大功一件呀——这事还是新任宣大总督王象乾派人去土默特部问抚才得知。
两边都你死我活的开打了,还慰问个求啊?闹不懂。
……
去年建奴破墙入关,兵临城下。崇祯皇帝归罪于兵部尚书王洽,将他下狱弄死。正儿八经的兵部尚书都死求了,何论袁崇焕……
……
沁水王洽是万历乙酉举人,刘东星女婿,隐居不仕。当初李贽在他家盘桓数月。王洽祖母九十大寿,李贽写过贺词。
王老汉年纪大,要奔七了。李自成跟他讨论了会儿学术,告辞离开。
离开上庄村原路返回,过中庄村。
此村有李氏,亦商亦宦。初以铁货发家,到嘉靖年时既已富甲一方。出资修建于村旁的寺庙和书院花费银子数万。
之后百余年,李氏历代均有高官。
隔壁王国光也曾在李氏书院读书。
李氏大族,共分四房,各房独立。
李自成跑了两家,连吃闭门羹,遂罢。
方圆几十里内有头有脸的富商缙绅实在太多,山西老西儿们真真不得了。
李自成转不过来,只能挑要紧的拜访。
出了火龙沟,沿沁河北上几里到屯城。
村子因白起长平之战中在此屯兵而得名。
李自成扣响了张家大门。
张慎言是王国光外孙。
他在阉党编制的《东林党点将录》中名列第九十五位,绰号地猛星神火将。
天启时,张慎言被弹劾盗库银三千两,发配肃州(酒泉)戍边。
两年后崇祯上位,将他召回,官至刑部侍郎。然后建奴入寇。
去年,山西巡抚耿如杞和总兵张鸿功分别带兵入卫京师。按照规定,军队到达汛地的当天不给开粮。结果山西兵三天调了三个地方驻守,三天没有领到口粮,遂一哄而散。
三日三调事出有因,和袁督师有关。老袁在蓟州遣散援军,导致张鸿功的5000晋军被这些遣散回去的原军挤得没驻地了,只能连换三个地方。
然后在明朝奇葩补给制度下就悲剧了。结果不光是张鸿功掉了脑袋,把山西巡抚耿如杞也坑死了。
耿如杞入狱。张慎言审理老耿一案,为钦犯辩解,被崇祯罢官遣归。
张老汉在书法上与董其昌齐名,思想上对李贽极为钦佩。
他同样认为“人之所欲即天理”,反对道学家们鼓吹的“存天理灭人欲”。
老实说,有几个士人能做到“灭人欲”?
有明一代,理学发展可谓登峰造极。
巍乎岸然的道德之士在台面上天天喊着“存天理去人欲”,但民间广布流传的却是春工图、房种术和各色咸书。
台面上的道学先生,大多数不过是穿禽着兽的衣冠禽兽。
尤其晚明时期,一般男人的枕边大约都放着《金.梅》、《如意君传》这样的不良。
口味更咸重的则是《绣榻》、《浪史》、《痴婆》等极低俗黄物——而且是插图版。
《肉》还要等几年,作者正忙着考秀才,顾不上写。
别说一般士绅,就连张居正高拱徐阶的暖阁里许多器具上都有春工画。
“二八佳人体似酥”,谁受得了?!
而且这年头还盛行恶心的男风。连带“小朋友”这个词都被毁了。
“苏州三件好新闻:男儿桌条红围领,女儿倒要包网巾,贫儿打扮富儿形。”
“余乡二三百里内,若辈皆好穿丝绸、绉纱,且色染大类妇人。生员读书人家,尽为女人红紫之服,此乱象也。余每见惊心骇目,近日改得古诗一首: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
如果说这是异装癖,人家未必搅基,那么——
《敝帚斋余谈》:近乃有称契儿者,则壮夫好银,辄以多金娶姿首韶秀者,与沟衾裯之好,以父自居,列诸少年于小舍,最为乱逆之尤。
《万历野获编》: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妍媸,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闻其事肇于海寇,云大海中禁妇人在师中,有之辄遭覆溺,故以男宠代之。
这陋习一直延续到清代。
琉球人的官话课本都有记:“兔子,北京的话;契弟,福建的话。男风的人,好男色也。”②大清禁止年轻女演员登台,加重了风气。
《得泰船笔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