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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泼皮陈大狗

“自然是有,最近店里生意还不错。先给你一万五千字其他书籍,这次时间倒是不急。”

林掌柜走到书柜上,拿下一本样书,并且再次取出一套稿纸。

“好。”

张青枫接过样书和稿纸,这次的样书比起三字经,字数上要多上十倍左右。

并不是所有任务都像三字经那样,字数稀少。

正常的职业抄书人,基本都是一本抄上几天,然后回来交工。

他虽然有活字印刷,但是雕刻出来的字并不全面,所以他准备这次回去,将大武朝所有的字,全部雕刻出来。

然后再将三字经,和这次的书全部多拓印几份,全部卖给书店。

签下契约后,张青枫转身离开了镇元书肆。

不过,他没有立马回到乡下,反而在小镇上闲逛了起来。

他买了许多稿纸,准备拿回去多拓印几份稿件。

又去了米铺买了些精米,要知道粗米黄的让他无法下嘴。

就跟前世局子里的饭一模一样!

然后是肉铺,他逛了逛想买点猪肉回家,可找了半天就是找不到。

中午买的是一块羊身上的肉,并不是猪肉。

在一番搜寻无果之后,他无奈买了一只野鸡,顺便打听了一下。

结果肉铺老板和周围的行人,看他的眼神变得十分怪异。

结合记忆后才发现,原来在这个年代,猪肉连最下等的贱民都不吃。

因为它们的肉腥臭无比,实在难以入口。

如果不是有些地方,灾民饿的实在不行,他们根本不会杀猪来吃。

张青枫在这里面,似乎又看到了一条商机。

不过,他暂时没打算弄个养猪场,先把印书作坊做起来再说。

此外,他好不容易有了点钱,先给娘子买件像样点的衣裳。

林子衿身上穿的那件,已经打满了补丁。

如果不是她相貌精致,气质出尘,恐怕和普通的农妇没什么两样。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再给她弄点胭脂水粉,适当的制造点小惊喜。

走出镇元书肆时,他身上还有四百五十文,可一离开镇上,却只剩下一百多文

张青枫不禁感叹,这钱财真是不经花。

那三百五十文钱,换来的是身上大包小包东西。

不过,他脸上的笑容,可是一刻都没停过。

这样的赚钱速度,哪怕这辈子不思进取,也足够让他和林子衿过上富足的日子。

就在他感到心情大好之际,旁边传来一道刺耳的声音。

“张青枫小日子过得可真不错。”

“那米袋子装着的是精米吧?”

“手上提着的野鸡吧,这都吃上肉了!”

“前日伙同你婆娘,废了我三哥等人,这笔账你说怎么算?”

他刚走到村口,就看见村里的泼皮陈大狗,从一旁走来。

他是个十足的烂人,嗜赌如命,经常和张三等人为伍,充当他们的马前卒。

张青枫看到陈大狗,眉头一皱,估计这厮又去赌场鬼混,现在全身出个精光,准备随便找个人赖。

平日里,陈大狗在村子名声很臭,如同过街的老鼠,又没有正经营生。

经常挨家挨户的耍泼,村民见他烦偶尔施舍一些米汤、馒头。

陈大狗捕鱼是一个好手,赋闲时就会去河里捕鱼,以此来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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