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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七年,锻骨大成

七月流火。

演武场上,只见一身高一米九,体重至少一百八十斤的壮硕青年。

在炎炎烈日下,手持一把九尺长的铁杆大枪,练习着枪法的基本功。

拦、拿、扎!

一板一眼,一丝不苟,青年的神态无比认真,每一次刺出都做到了全神贯注,毫无保留!

青年赤裸着上身,浑身皮肤呈古铜色,如黄铜一样,在阳光下反射着暗棕色的光芒。

青年并不像其它清朝人一样留着一条金钱鼠尾辫子,而是留着一头不到五毫米长的板寸发型。

不认识的人,估计会以为这位青年是哪家寺庙里出家的和尚。

这位壮硕的青年正是余恪。

此时余恪的身上满是汗水,滴落的汗水甚至打湿了裤子。

他下身成马步桩,如立地生根,每一次刺出大枪时,马步又会自然而然的演变成弓步。

余恪浑身的力道仿佛拧成了一根绳子,这股力道庞大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由地而起,直达枪头处。

每一次刺击,余恪都会保留三分力,但即便如此,枪头刺出时依然快得化作残影,同时发出低沉的爆鸣声。

他浑身气血翻涌不止,不停地淬炼着身上每一寸皮肉和筋骨。

每一次出枪,余恪的身上每一个毛孔,都会涌出许多夹杂着体内废污的汗水。

手中的长枪足有五十斤重,但这点重量对于余恪来说,几乎像不存在一样。

四年前抻筋大成,余恪掌握了锻骨之法时,便已经拥有了千斤之力。

霍家武馆里所有的学徒,包括那两个早早就开始锻骨的师兄,都已不是他的对手。

四年后的今天,余恪甚至能单手轻松举起院子里近半吨重的花岗岩石墩子。

即便是养脏大成的霍恩第,也不敢说百分百能胜过他。

当然,换做十年前的霍恩第,击败余恪轻轻松松。

但如今霍恩第已年近半百,气血开始走下坡路,力气比年轻时大有不如。

靠着一身神力,余恪已能在养脏大成的霍恩第手下坚持个几十回合。

说实话,余恪也弄不清楚他这一身比拟古代悍将的力气,是怎么练出来的。

他只是每日按部就班的练拳习武,淬炼身体。

上午练武,下午学医,晚上练习周天小还功,每天的药膳不能少。

七年如一日。

自然而然地便拥有了这一身神力。

或许就和这一颗几乎过目不忘的大脑一样,是他的金手指吧?

七年过去。余恪也已经十七岁了。

不过光从外貌上来看,估计没谁会把他当做十七岁的少年。

倒不是余恪长得又多丑,或者多老成。

而是因为余恪实在太强壮了,堪比勇次郎那种。

光是往那一站,都能吓得小孩三天连续做噩梦。

普通的穷苦百姓站在他面前,只到他胸口位置。

余恪目光炯炯地盯着枪尖,突然长枪一收,枪口翻转,在演武场上耍起一套枪法。

霸王枪!

这套枪法的名字虽然霸气,但并不是什么深奥的枪法,跟那位乌江自刎的霸王也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一套寻常的兵器功夫罢了。

这套枪法中除了枪法的基础要领,拦、拿、扎外,还有崩、点、穿、劈、圈、挑、拨等一些基础招式,不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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