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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知己?!】(七千字)

弥赛亚和陈道临说起罗兰帝国数百年之前曾经经历过一次衰落,帝国险些崩,幸而有一代名将罗林伯爵为帝国擎天之柱,率军横扫天下,扫平天下叛军一统河山。

陈道临便和弥赛亚说起中国古代的岳武穆中兴大宋北伐中原直捣黄龙,最后含冤而死留名青史。

弥赛亚:我罗兰帝国古有一位大学者名满天下,所教的学生之中出了三位宰相两位总督一位大将军。”

陈道临:算毛!我故国有孔夫子昔年带几百个弟子周游列国,后世几千年读书人都是他的门徒,不是出了几个宰相的问题,而是应该问问有几个宰相不是他的弟子?

弥赛亚:我罗兰帝国有史书留名的大诗人大文豪,吟游诗人留下璀璨篇章,史诗经典传承千年!

陈道临:算毛!岂不闻诗经雅颂乐府篇章,我不说诗圣诗仙,一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就把你罗兰的诗人都爆出翔去。

弥赛亚:我罗兰有大歌唱家,歌唱咏叹之调华章唯美,歌颂太阳歌颂月光。

陈道临:算毛!我故国有无数各种乐风,要高贵有高贵要冷艳有冷艳要国风有国风,大风吹大风吹冰激凌流泪!

两人这么一路下来,居然是越说越投机。

更让弥赛亚吃惊的是,这个看似平庸的陈道临,居然肚子里颇有墨水,胸有丘壑!无论自己和他说什么天文地理政略哲学,对方都是有说有答,虽然大家时常见解不同,但是弥赛亚也不得不承认,这家伙哪怕是说出一些让自己吃惊的奇妙异论,可仔细想来,却仿佛也隐隐的有些古怪的道理。

只单纯说对方的学识而言,却是自己生平罕见的博学之人!(弥赛亚却不知道,似陈道临这种宅男,最大的特点就是:一肚子乱七八糟的各种知识,其实都是点到为止,各种东西都学了一些,可是却样样稀松。谈天说地的时候讲起来固然头头是道,其实哪一样都不精通。简单的来说,就是这个也懂一点,那个也懂一点,但实际上每一样是真正学到家的。)

这么一连十多日下来,弥赛亚自己都不曾发觉,自己每日和陈道临聊天的时间,却是越来越长,有的时候,甚至不知不觉便说到天亮!

她心中,更是忍不住生出了一个古怪的感受来。

这个看似平庸,时而有些小狡猾的家伙,居然是自己有生以来遇到过的聊的最投机,也最畅快的对象!自己生平认识的人,不论是敌是友,从来没有一个人能有如此博学的程度,陪着自己聊这么多海阔天空的杂学。

这人……

这人……

这人,居然堪称自己生平仅见的知己!!

这个感受,让弥赛亚自己都吓了一跳。

知己?!

这个词儿把弥赛亚自己都给吓坏了。

她生在帝国第一豪门世家郁金香家族,从小便是以家族未来继承人的身份被着力培养,虽然家教极好,并无半分纨绔味道,平日为人也是谦和有礼。但实际上,弥赛亚的骨子里却是极骄傲的,这种骄傲,却是基于她自身学识的一种骨子里的东西!

她生平所遇到的人,尤其是同龄之人,没有一个能在学识上和自己相抗衡的对手,甚至……就连和自己为友的资格都没几个人拥有!

以她弥赛亚的眼界,能看上的人便少之又少,即便是在帝都那种豪门遍地,无数青年才俊的地方,也没几个人能被骄傲的弥赛亚看进眼睛里。

别说是当朋友或者当敌人了,就连和她坐下来谈谈聊聊的资格都没有。

可是……知己……陈道临?

帝都那么多青年才俊,才女佳人……自己都看不进眼睛,不屑为伍。

可偏偏这个一身俗气的陈道临,却能在学识上让自己为之折服?引为知己?

说起天文,他知道星辰日月,还有那一套什么星座的理论,把自己说的都给震住了。

说起地理,他知晓山川河流,知道高原盆地的区别,甚至就连自己问起一些水利的东西,他也能说出疏引坝塞等等理论,那天偶尔听他说起一套什么束水冲沙的治水的法子,自己也只是从一些文献之中看过而已。

说起哲学,这家伙居然能把世间万物的认知清楚的分出“唯物”和“唯心”这两种,什么现象到本质,什么超人论什么人性论,还有什么自我本我之类的说法,更是让自己惊叹!

说起艺术,这家伙看似粗鄙,却能说起什么画技的朦胧之美和写实之美的对比,抽象和现实的差距。

说起音乐,这家伙居然更让自己吃惊,他随口吟唱了几句据说是他故国的音乐曲风的歌曲,便让自己惊艳。而这个家伙也居然会乐理,他随手写下了那段古怪的符号,据说是一种什么乐谱的符号……这更是让自己叹服。

说起政论,这家伙说起所谓的帝制,专制,君主立宪,民主,古典民主,等等诸多理论,却是自己从前连听都不曾听过的!

甚至……最最让弥赛亚吃惊的是,这个家伙居然连军事也略懂一些!

要知道,自己的先祖郁金香初代公爵杜维大人,昔年便是大陆公认的第一传奇名将!带领帝国人民抗击异族,赢得了那场人类的战争!

说到军略,当世谁不承认郁金香家族乃是帝国第一武勋!

可这个偏偏看上去四体不勤,连马都不会骑的家伙,却居然说出了一套古怪的建军的方略来。什么军纪军略,还有什么军队的向心力荣誉感,以及以集体性来抹去个性等等。

甚至具体说到行军打仗,这家伙也能随口就说出几个让自己吃惊的战争奇例!他说的那一套什么三十六计也好,还是他故国的什么孙子兵法也罢,那些奇特的理论,果然是字字千金!

如此奇人……和他聊天,当真是一种享受!

知己……知己……

真的是知己么?

“我一定是最近太疲惫了,所以脑子有点不清楚吧。”

弥赛亚叹了口气。

……”尼玛那个郁金香家的小妞可真难缠!”

弥赛亚并不知道的是,为了应付弥赛亚这些日子来的紧追不舍,陈道临为了不丢面子,尤其是在自己的这个女情敌面前丢面子,可怜的达令哥几乎是掏空了肚子里多年的全部积累,自己看过的无数各种杂书杂论小说影视史书野史等等等等,几乎自己知道的所有东西,都快被这个弥赛亚给掏空了!

每天和这个女人聊天,对于陈道临来说就简直如同打仗一般,自己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应对,无论对方说出任何刁钻古怪的话题,自己都要绞尽脑汁拼命去想,或者是干脆从现实之中找出更震撼人的话题来反砸回去。

这种聊谈哪里是聊天,自己当年写毕业论文的时候都没有这般虐心啊!!

……

就在这样痛苦而快乐的日子之中,经过了大半个月的时间,队伍终于走到了冰封森林的尽头!

往南看去,那树林的边缘就在眼前,面前的一片开阔地带,看上去却甚是荒凉。

陈道临已经在昨晚和弥赛亚的聊天之中知道,原本这冰封森林要更大更远,只是这百年来,兽人为了得到更多的土地,在外围不停的蚕食树林,砍伐树木,烧林为平地,只为了得到更多更大的地盘。

精灵族原本只居住在森林的深处,所以对于兽人蚕食冰封森林的外围并没有及时阻止。

百年下来,这冰封森林的面积至少被兽人族往北蚕食了一百里。

一百里的森林都变为了平地,原本的树木都被砍伐一空。

队伍走出了冰封森林,周围的环境为之一变,这变化,终于让陈道临生出了一丝好奇来。

在那茂密的树林之中走了一个月了,每日所见都是葱翠的树木,茂密的树丛,这么下去,再美的绿景也会看烦。

忽然走出林子来,面前这一片开阔的旷野,看上去就顿时让陈道临心中一阵舒爽!

脚下的黑色土地有些松软泥泞,仿佛是前两日这里刚下过雨。

出了森林,巴罗莎召唤来的鹿就被放了回去,陈道临和精灵就只好步行在队伍的后面。

幸好这土地泥泞,车队也走不快,行走的速度便降了下来。

弥赛亚派人过来和陈道临商量了一下,随后弥赛亚派人送了两匹马来,而陈道临则给了来人几个金币。

虽然不愿意占对方的便宜,但是自己花钱买她的买,而且给的价钱应该不低了,这便不算欠对方的了。

况且……虽然陈道临心中也不愿承认,通过这些日子两人每天晚上如同交战一般的“谈天”,这么争斗辩论了十多天下来,就算是打也打出了点儿交情来了。

这个女人虽然是情敌,但是……她的确很厉害!这一点,陈道临也不得不服气。

巴罗莎已经穿上了一件厚厚的袍子,将身后的双翼裹在了衣服里,更是戴了一顶斗篷帽,遮挡住了精灵的一双尖尖的耳朵。

陈道临虽然不会骑马,但是郁金香家的马匹很是温顺,只要坐在上面抓稳了别掉下来,也就是了。

出了冰封森林之后,这旷野上一路都很荒凉。

脚下甚至没有什么道路,幸好队伍前面有郁金香家的武士骑马在前面探明了道路。

旷野之上,茫茫一片,远处偶尔会有些山丘突破,大多矮小,而且很是荒凉,没有什么植被。

有些土地仿佛有被烧过的痕迹,一片焦黑,让陈道临颇为怪异。

“兽人族不善耕种。除了蹄族还懂一点耕种之外,其他的兽人大多只会放牧打猎。田地间的事情,对它们来说无法胜任。所以兽人族耕种土地,粮食出产都很低。”巴罗莎道:“兽人族还有一个古老的习俗,便是土体耕种过度之后,为了恢复地力便会放火烧田,然后荒上几年,以恢复田力。这种做法,我听说就不太妥当,南边的人类早就不如此做了。只是人类的耕种法子,这些兽人却学不来,人类使用的一切奇特的肥料,从来不肯卖给兽人,所以这兽人只能不停的耕地,然后烧田……”

巴罗莎指着周围的旷野:“这里附近的土地,想来都是烧过的。附近的兽人恐怕都已经搬迁走到别处土地肥沃的地方了,要等过些年,这里的土地恢复了地力,才会有兽人搬迁过来耕种居住吧。”

“好无知的种族。”陈道临撇撇嘴。

终于,就在走出了冰封森林的这天傍晚的时候,队伍终于遇到了情况!

南边的方向,郁金香家的探路的会骑马飞奔了回来,同时打出了提醒同伴戒备警惕的手势。

队伍立刻停了下来,格颜威严的声音响起,立刻约束部下,一条一条命令发了出去,马车停下聚集在一起,护卫武士们纷纷拿出了刀剑弓箭武器,更是让人把一面郁金香家商队的旗帜打了出来!

片刻之后,南边的方向忽然扬起一阵尘土!

随即就看见有一片黑压压的身影从南边而来,走近了,才看清,却是一群兽人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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