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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梦

陈翎在ICU待了一个月,11月底,转入高干病房。

除了护工值夜,其余时间沈桢几乎寸步不离。

她都没给陈崇州刮过胡子,倒是将陈翎清理得整洁俊秀,没有半分潦倒憔悴。

“三叔,我呕得厉害。”沈桢用棉签蘸着矿物质水,浸湿他干裂的嘴唇,“吃什么吐什么。”

“崇州重新当医生了,他以前的病人商量好似的,竟然全部制定了锦旗,挂满崇州的诊室,男科一层楼水泄不通,他返岗当天卖了三百多个号,廖主任羡慕得眼红!其中有一对杨姓夫妻啊,五十出头,原先不孕不育,是崇州治好的,生育的双胞胎呢。杨太太介绍了自己的同事,亲戚,邻居,那些没毛病的男人,她非要他们捧场,那场面,可壮观了。”

沈桢咯咯笑,“三叔,你怎么不笑呀。”她莫名酸涩得慌,“我想看你笑,你笑起来最好看。”

“三叔...”她啜泣。

男人脸色苍白,呼吸很浅,当温热的毛巾拂过他眉宇,她腕间弥漫淡淡的茉莉香,陈翎眼睛微微一颤。

沈桢并未察觉。

这时,病房门被推开,她闻声扭头,“你来了。”

陈渊解着西服扣,“老样子?”

“嗯。”

他发现她眼圈通红,“担心?”

沈桢委屈得要命,“我掐三叔,他也没有反应。”

陈渊脚步一顿,“掐三叔?”

“偶尔也挠他咯吱窝,骂他老光棍。”

他憋不住笑,“三叔这辈子,你是唯一一个敢这么对待他的女人,包括男人在内,绝无仅有。”

沈桢倒了一杯水,递给陈渊,“你公司顺利吗?”

“一周起码应酬六天,也习惯了。”他喝完水,放下纸杯,“老二呢。”

“在医院,连轴做手术。”她调慢输液的流速,“当医生比当业务经理还忙,他四十多天没休假了。”

陈渊走到床畔,半玩笑半认真,“早知道,不如不帮老二打点,他能在家多陪你。”

沈桢马上改口,“我可没怪你。”

他也笑,“我逗你。”

她倏而想起什么,“宋黎月初撞见赵霁九和一个男人在环湖西路的西餐厅约会,你们没成吗?”

陈渊一怔。

许久没见到她了。

确切是,赵霁九许久没纠缠他了。

万文上市,风头大盛,香港和本省签约了不少工程,有政府承包,有私企合作,陈渊无暇分神。

何况,他根本没上心过。

“最后出现是10月份,赵志凯给她安排了相亲。”他坐在沙发上,没当回事,“或许是相亲对象。”

沈桢坐在他对面,“你爱答不理的,她不要面子啊。”

陈渊乏得很,按摩着太阳穴,“又不喜欢,何苦耽误她。”

“赵小姐主动,你耽误什么了?我们女人最憎恶你们男人说三句,我是为你好。我不愿你跟着我受苦。你值得比我好的男人。值不值,好与坏,女人不傻,分辨不出吗?既然甘之如饴,自然是认可你。你实在不喜欢就罢了,假如合得来,不讨厌,给赵小姐一个机会又何妨?”她绕过会客桌,收拾陈崇州留下的医案,语重心长,“陈董,你虚岁三十八了。”

他不禁失笑,“周岁为准。”

“那也三十七了,不老啊?难得赵小姐不嫌弃你。”

陈渊注视她来来回回的身影,她小腹鼓起一些,腰肢仍纤细,扎着高马尾,绑了一枚草绿色的蝴蝶结,衬得她青春朝气。

老二的确养得她恣意舒服,哪像当母亲的人,像一个粉嫩烂漫的小姑娘。

“赵霁九的性子很像你。”

沈桢偏头,“像我?”

他沉思,“冰雪聪明,刁蛮,也善良。”

“赵小姐的名声似乎比万喜喜强。”她在面包片上抹果酱,“你为何不满意她。”

“没有不满意。”陈渊叩击着沙发扶手,“是不合适。”

事实上,连不合适,也谈不上。

纯粹是,陈家男人的病。

爱一个女人,伤筋动骨,半死不活。

剥层皮一般。

多则十年八载,少则九十个月。

总要熬过那阵,疗完伤,释怀遗忘。

陈渊在医院用过午餐,下午离开。

沈桢去一楼水房打了一壶热水,返回时,病房中站着一名女子。

与陈翎年纪相仿,知性成熟的中短发,墨蓝色大衣,捧着一束鲜花。

只瞧背影,优雅干练。

沈桢没打扰她,倚着门。

女人凝视昏睡的陈翎,“这些年,你反而越来越固执了。”

她挪椅子落座,顺手把花束搁在窗台。

“我记得在警校,那一届372个学生,你高考分数最高,也最桀骜不驯。校长,教导员,老师,很烦你。”女人不由自主笑,“你分配到长安区局,全区二十五个实习刑警,只有你挨了批评,差点遣返回校,也只有你胆子大,入职不足半年,立了三等功。”

沈桢揭过四四方方的窗口,这一幕陈旧,悠长。

是陈翎的峥嵘岁月,多情往昔。

“那桩三等功,你险些搭上性命,我哭着哀求你当民警,即使当刑警,至少调离重案组,以免我担惊受怕,你不肯,宁可与我分手。”

女人自嘲,“爱情,亲情,金钱,这世间代表一切的欲望,在你眼里,比不过你的警服,你的信仰,你的热血和荣誉。我们在一起两年零八个月,从20岁到22岁,后来分分合合,直到你二十六岁那年,出征缅甸一线,我目睹你的衬衫沾满鲜血,你的左腿嵌入五枚钢钉,肩胛被子弹打穿,颅顶缝了七针。”

她不可自抑,哽咽的哭腔,“陈翎,我很后悔考入警校,遇到你。倘若我遇到一个不那么深爱的男人,我能做到理解他,支持他,甚至接受他的牺牲。我也从警,我热爱事业大于热爱自己的丈夫。但造化弄人,让我遇到你。我在脑海一遍又一遍预演你可能会牺牲,我意识到我支持不了你,我不配在你身边,因为我是自私的。我所挚爱的男人,一心舍生忘死,他注定属于警界,属于战场,是人民的英雄,他不会只属于我,属于一个小小的家庭。”

女人起身,为他掖了掖被角,“祝福你扛过这一劫,你不年轻了,后半生为自己活。”

陈翎一动不动,躺在灼白的灯光下,消寂如海。

下一秒,女人走向门口。

沈桢来不及躲闪,迎头和她碰面。

女人当即驻足,脱口而出,“你是沈桢吗。”

她一懵,“您认得我?”

“不认得,我听过你的名字。”

沈桢诧异,“我和您没有交集吧?”

“你和陈翎不是有吗?”女人上下打量她,“陈家男人的眼光果然不错,沈小姐圆润可爱,像一颗小番茄。”

圆润...

她笑容凝固。“谢谢...”

傍晚,陈崇州下班回来,沈桢在厨房煮粥,“今天有一个女人探望三叔。”

他扯了领带,在水池前洗手,“下属么。”

“是三叔在警校的初恋女友。”她舀了一勺,佣人端着搪瓷锅,直奔餐厅,她虚掩门,“气质和寻常女人真不一样,英姿飒爽,又蛮贤惠。”

陈崇州没见过,据说谈过两三年,不长不短,陈翎比较传统,没到谈婚论嫁的阶段,他不带回家。

一旦到那程度,谁不同意,也没用。

沈桢嘟囔,“她夸我。”

这萎靡的态度,不像多么中听的好话。

他扬眉,“夸什么了。”

“夸我像番茄,长得圆乎乎的。”

陈崇州闷笑,“也是实话。”

她气恼,当场翻脸,“我为什么胖啊?不是为你生儿子?你们这群狗男人,全没良心!”

他好脾气,照单全收,“夫人教训得对。”

狗男人,陈崇州忍了。

沈桢生气就爱叫他狗男人。

至于儿子,这茬他没来得及“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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