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拿出来上次逛街时买的一套汝窑白瓷水杯,三个杯子,竟然花费她五百两,贵到肉痛啊,其实她在如意楼,竟然看见了一个水晶杯,造型与现代杯子无异,甚至上面的雕花更为精美,并且花纹上皆鎏了金边,要多美有多美。
可惜那个价格也真的很美,美到陆星燃即使咬断了牙根也舍不得买的价格,她发誓,等她赚了大钱,一定要买一套水晶杯,然后等她死了以后,她就将那些水晶杯作为陪葬,然后让日后考古界为之疯狂,想想就神清气爽啊!
那李神医,听说陆星燃这有美酒,二话没说,欣然应约。
看着满满一大桌见过或未见过的吃食,李天士惊讶的合不拢嘴,“看来夫人有一双巧手啊,老夫今日有口福了。”
这李天士,虽喜好杯中之物,但也特别喜好美事,医者可能都会养生,李天士也是一样,他的理念就是少食多餐,但是看见这一桌很多都未见过的吃食,他也有些破防了,
等几人坐定,陆星燃从灶房内拿出那冰镇葡萄酒,酒红色的液体,倒入那白瓷水杯中,红白相间,美的惊人。
即使是走南闯北,自认已经走遍大半山河的李天士,也第一次见到这红色的液体,好容易等到陆星燃坐下,还未等主人家说话,这李天士就迫不及待的拿起杯子,浅尝一口。
瞬间那酸甜冰凉的口感,直冲脑门,水果的清甜中,还带了一丝酒香,喝完后,满口留香,回味无穷。
“老夫实在是失礼了,喝了这酒,让老夫此生再无遗憾啊!”李天士觉得自己现在死去,都是幸福的死去。
“神医您谬赞了,您要是喜欢喝,我还有一整瓮,赠予先生。”因着这葡萄酒,属于果酒,一般女士会比较喜爱,陆星燃其实有些不太确定这李神医是否喜欢这种口感,看来他还是很满意的。
李神医顿时欣喜若狂,连连道谢。
其实魏钊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酒,陆星燃每天都在捣弄些吃食,他也从没在意,今日看见陆星燃拿出这红色的液体,他也是满心好奇,端起杯,浅尝了一口。
口感酸甜冰凉,好喝是好喝,但是没有那种白酒有劲,平日里当果子饮还差不多,用战场上士兵的话来说,这玩意有点娘们唧唧的。
很显然,魏钊就是属于不太喜欢这种口感的男人。
几人边吃边聊,李天士完全被陆星燃的手艺所折服,陆星燃趁机提起魏钊的腿。
“神医,我跟魏钊,恐过些时日需要去趟都城,我想问一下他的腿,能经受住长途之旅吗?”
李天士放下筷子,沉吟了一下,无视魏钊警告的眼神说道:“不瞒夫人,魏将军的腿,不太适宜长途跋涉,更不适合......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