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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语书阁 > 早安,岳律师! > 第070章 非婚生子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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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0章 非婚生子的继承权

“郭菲的报告呢虽然也不算错,但还是沿用了以前的判例为基准,这是不对的,你还是用了海洋法系的思维,现在在国内一定要转变过来。”

“陈文澜的报告有些过于口语化,法条写得不是很清楚,这点要注意。”

陈文澜点头,知道自己文书方面有点偏弱。

【岳律好好啊,指出了每个人的错误。】

【这样大家就知道该怎么改正了。】

【这样的老师最喜欢了。】

【还是橙子的最好,做得又快又准确。】

“你们等会儿好好看看苏青橙的报告,学习一下。”

岳景城说完又朝苏青橙看了一眼。

【哇,这眼神!】

【太鲨我了。】

【双成CP磕起来!】

【好甜!】

苏青橙脸色微红,低头笑了一下。

“你们还有什么要问的吗?”岳景城说道。

没有人开口,大家都等着快回工位好好看看苏青橙的报告。

苏青橙见没人说话,便举了一下手,“我有一个问题。”

“你说!”岳景城看向她。

“不过不是今天的案子,是上次的。”苏青橙说道,“刚才岳律讲到死者没有子女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上次的案子,死者的情人余某要求分割遗产,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余某为死者生下了孩子的情况下,是否就能得到遗产了?”

大家都愣了一下,当时还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你觉得呢?”岳景城反问苏青橙。

“死者在死前曾到公证处公证过遗嘱,如果他们有孩子,遗嘱中遗产如果是归孩子所有,那这个遗嘱恐怕就撤销不了了。”

“这孩子虽然是私生子,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程浩宇提出不同意见,“但这个遗嘱的设立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这一点不能否认吧?”

苏青橙点头,“虽然是没错,但是因为有了孩子,以违反公序良俗来撤销遗嘱就说明法律歧视私生子女,其继承权就低于婚生子女,这和我们的法律是相悖的。等于在滥用公序良俗。”

其他几人都深思起来,好像有道理。

“当然死者的遗产他的私生子也只能继承一半,他妻子还有权继承一半,而且是属于死者的婚内财产的那一半。”

“但如果小三真的生了孩子,那钱就会落到小三手里。因为她可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获得财产的支配权,就差不多相当于她继承了。”

【还可以这样?】

【这么一说还真是!】

【还好小三没有孩子。】

【那人的妻子也没生孩子,我看就是那个男人不行。】

【活该!】

【渣男没好下场。】

【橙子把这案例扩充了。】

【都会做抢答题了。】

【橙子棒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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