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樊阳可真是好命啊,本来就是一个破落农户,只因为他爹娘照顾了受伤的东方家主几天,就被东方家主带回了东方家,好资源的供着修炼,这才二十出头就已经修出金丹了,真是撞了大运!”
“可不是,谁让人家爹娘做好事都能挑对了人,给儿子挣来了这么好的机缘!”
“对啊,听说东方家主还给他留了一颗百回丹,能助他稳固金丹更进一步提升呢!”
“啧啧啧,一个泥腿子都能修出金丹来,这人跟人就是不能比啊,你说咱们怎么就遇不上这么好的事呢!”
另外三人听了其中那人羡慕的话,也是满脸艳羡,“要怪就怪咱们没有那会做好事的爹娘啊,唉~”
几人一边聊着一边喝茶,明月听他们的语气虽然羡慕那个叫樊阳的人,但却透着对他出身的鄙夷。
看他们穿着青衫服饰,应是这附近的修炼世家。
不对,樊阳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呢?
明月赶紧翻看已经储存在脑海里的剧情。
安溪镇附近有一条山岭,山岭绵延十里,将很多小村落跟安溪镇贯通了起来,十五年前,很多货郎去安溪镇都会走这条山岭,山岭上马儿货物锒铛声不绝,山岭也因此得名锒铛山。
每个货郎或者客商经过此岭,都会拜一拜入口处的一颗老槐树,老一辈人都说那棵老树已经成精了,如果不拜则不能安全通过这十里山岭。
久而久之,本来好端端的一棵树被他们拜的成了精。
那只槐树精胃口也越来越大,只要货郎或者客商给的供奉少了,就会被他祸害,轻则货物被他给吞了,重则连小命也被他给吞了。
慢慢地事情闹大了,作为星域头头,收拾这只槐树精东方家责无旁贷。
本来这不算大事情,用不着家主出马,但是那时东方旭新练成了一门法术,又是新得了孙儿,心里得意之下有心卖弄,说要炼化了那妖怪给他孙儿制作一件法器,便一个人御剑来了锒铛山。
俗话说骄兵必败,东方旭虽然收服了那只槐树精,但也因太过自信被槐树精暗算而受了不轻的伤。
不巧的是,他因骄纵自大而被槐树精暗算的过程被一个樵夫看了个全程。
东方旭本来就因自己的失态而心里羞愧,又正被人看到他失态的一幕,便更加不悦,但他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在樵夫热情的邀请下跟着他去了他家里疗伤。
东方旭收服了困扰他们很久的槐树精,樵夫很感激东方旭,让他在自己家里疗伤,还好吃好喝招待他。
几日后东方旭伤势恢复的差不多了,便准备离开。
据说他离开前见樵夫家五岁的儿子很有资质,为了感谢樵夫一家人的招待,他打算收那孩子做弟子,带回东方家好好教导。
樵夫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农民,能得此机缘,自然千恩万谢的将小儿子给东方旭带走了。
东方旭将人带走后,对那孩子严家教导,寄予厚望,那孩子也算没有辜负他的一番教导,二十出头就修出金丹,成为这片大陆上能数得上号的天才人物。
所以从一代泥腿子晋升为佼佼者的樊阳,成了年轻人口中最羡慕的那个,不是他的天资多么好,也不是他年纪轻轻就修出了金丹,而是他运气好。
本来就是一个平庸的破落农户,但却因为遇见了东方旭这个伯乐,就改变了命运。所以,他不为东方旭为东方家鞠躬尽瘁,那真是天理难容!
但东方旭收这个弟子也不过是为了把他培养成听话的刀,而且能不能修出金丹,和一个人的资质和坚韧的性格有关,与什么天材地宝能有多大关系?
但所有人好像都忘了这一点,一个个把东方旭吹得伟大,好像他改变了别人的命运一样。
看到后面的剧情,明月唇角不禁浮现一抹嘲笑。
樊阳为报仇在东方家忍辱负重,最终在东方家查到了邪派鬼修遗书《三盗五贼术》,成了本书的大反派。
当然反派是干不过主角的,最后樊阳败在冷凝和南楼手下,得到了个魂飞魄散的结局。
“多大的人了还玩这种哄小孩子的东西!”
小远不小心把正玩的小球滚到了邻桌一人的脚边,那人鄙视的将球踩在脚下在地上滚了几圈后,便将那沾满了灰土的小球踢到了热闹的街道上。
小球在人群中被行人这个踩一脚那个踩一脚,最后不知道被哪个行人踢了一脚,又重新滚回到了小远脚边。
但本来漂亮的小球已经被踩满了脚印。
小远看了眼脏兮兮的小球,再次化成狼崽子,清澈的眼睛中盛满怒火,一副要生吃了那人的模样。
那人被一股杀气包裹,心里莫名生出些害怕,但看他不过是个傻子,随即强自镇定下来,切了一声,不屑道,“怎么,还要打我啊!大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