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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要去种田!(求推荐票)

……

远处二楼。

张易之站在栏杆前,这里属于花园的视野盲区,他能静静欣赏花园美景,花园里的人看不到他。

不得不说,这样偷窥还是挺爽的。

唐朝以饱满丰腴为美,园内的贵妇都是蜜桃葫芦形身材,尤以太平最甚。

用“S”曲线已不足形容。

唯独一女比较纤瘦,但张易之只能看到背影,这背影还略微有些熟悉。

突然,那女子转过身来,张易之立马心里突突。

竟然是她!

上次被自己甩耳光的恶毒女。

这一刻,张易之心凉了半截。

此女子最多十五岁,刚刚门房汇报,韦王妃携女安乐郡主登门。

她不正是李显的女儿,李裹儿么!

历史上有着唐朝第一美人称号,又弑父夺权的毒蝎子。

自己竟然打了她?张易之有些惴惴不安。

倒不是他惧怕,而是嫌麻烦,被一条毒蛇盯上,难免会不自在。

张易之决定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风紧扯呼,这神都城不宜久留。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园内众贵妇散了,李裹儿眼睛到处眺望,最终带着失落随韦氏离去。

……

厅里。

“娘,小麦芽呢?”

张易之轻啜一口茶,随意问道。

臧氏脸上藏不住的喜色,故作恼怒道:“她呀,如今飞上枝头变凤凰,跟着殿下回公主府了。”

“这是为何?”

张易之皱眉,小麦芽跟太平能扯上什么联系。

一旁的张昌宗笑道:“殿下认她做义女。”

喀嚓一声。

茶杯摔落于地,碎成几片。

张易之怒而起身:“你们是说,小麦芽是太平的义女。”

“对啊,有何不妥?”

张昌宗瞪着他,一天天的大惊小怪。

臧氏也有些疑惑,这摆明是好事,儿子生什么气。

“糊涂!殿下兴师动众来咱家,出门就带个义女回去,这外人看来,我张家是站队啊!”

张易之拔高声量,恨铁不成钢的怒视着母子俩。

一个个政治觉悟低得可怕!

涉及争储,是能轻易站队的么,一着不慎,就是诛族的下场。

就十年前,薛顗参与唐宗室李冲的谋反,被武则天下令处死,人薛绍很无辜,并没有参与谋反,却遭到连坐。

结果活活饿死在狱中。

要知道,薛绍可是太平的驸马,太平是武则天最宠爱的孩子。

在政治面前,亲情有什么用。

自家要是被绑上太平的小车,那可真是祸福难料。

张昌宗闻言有些慌乱,稍稍想了想,就镇定下来。

“多虑了,不就是义女么,又不是亲生女儿,再者相比武三思和李显李旦,我倒宁愿站在公主殿下这边。”

臧氏也点头赞成这个说法。

“随你们怎么想。”

张易之疲倦的摆了摆手,他总不能说自己穿越过来,熟知历史走向。

等以后找机会,再让张家抽身而退,时间还长不急这一时。

不过自己得离开神都,实在是太危险了。

“娘,宗弟,我要去种田!”

张易之突然开口。

“种田?”

臧氏跟不上他天马行空的思路。

“陛下赐给小麦芽的三百亩良田,就在城外六十里处的伊川县,我替她去耕种。”

这回他的语气很坚定,不容置喙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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