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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语书阁 > 混在19世纪美利坚 > 第一百章 观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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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观光客

汤姆念叨这一句是有原因的,这牵涉到欧洲的决斗起源。

当双方发生争执,却又都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据说是德国人提出让双方拔剑决斗,因为宗教认为“一切都是上帝安排的。”

谁如果在决斗中死亡,说明上帝不站在他那一边。自然他就是错的。

这种思维下,决斗很快就在欧洲传播开来。并且更深的影响了国家竞争~我们能杀光你们,说明上帝站在我们这边。

美国人自诩天选之国的潜意识跟这个类似。这也是欧洲为何变得强大的一种思维保证,并形成了武力决定一切的思维。

胜利者不受指责!

见证人见这位少年看向他,连忙露出笑容道:“我的眼光不错吧,它们跟您的身份很般配。”

能花120美元买两把剑的,显然属于大款。这个价格属于非常昂贵级别。

大胡子掏出些金币给那个店老板。众人则开始讨论刚才的那一剑,其中的技巧人人都懂,但没几个人有那么快的反应和速度。说白了,汤姆凭借身体素质碾压了对手。

当一个剑手的剑被人用强剑身挡在外侧时,实际上可以转剑收剑或者移动来重新获得优势,可惜汤姆的速度没给他机会来完成。

所谓强剑身就是便于发力的位置,用靠近护手位置剑身拨开对手的剑尖,轻而易举,对手的手握力再大也没什么用。很简单的杠杆原理。

电影里经常看到两个剑手把剑纠缠在一起绕来绕去,就是这个原因,抢强弱剑身位,避免自己的剑尖被招架到不能威胁对手的位置。最后当距离足够近时,总有一方的手臂可能会被对手的剑刃割伤刺伤,如果不想受伤,只能弃剑。这也是高明的剑客总是选择开刃迅捷剑的原因之一,即使只开一小部分。

当然,也可以快速后退,可一旦后退,对手也会以更快速度进攻,依旧被动挨打。后退永远不可能比正面冲刺更快,人类的脑后不长眼。

不过能打的这么花哨大概也只有电影了。

现代击剑运动其实毫无实战意义,剑法是为了消灭对手保存自己的,不是用来同归于尽的,那种先碰到对手0.01秒就算赢的规则其实滑稽透顶。

现场一片嗡嗡嗡的声音,至于扑街的白衬衫,没人再多看一眼。

汤姆对见证人道:“其实我之前选择拳头,是想留着他的性命。”

见证人连忙道:“我懂,可惜他不懂,这是他是咎由自取。如您所说,上帝已经抛弃他了。额,您的西班牙剑法练习多久了?”

汤姆想了想,道:“大概半年吧。”

众人:“……!”

汤姆一行人正待离开,观众中有人喊到:“请问您的高姓大名。”

汤姆心想至于么,怎么搞的很崇拜的模样?

马丁靠过来小声道:“我刚听说,死掉的这位据说是他们最厉害的剑手之一。”

汤姆:“假的吧?……就这还最厉害的之一?厉害还挑战我这个少年儿童?还一会剑长一会剑短的。”

土匪道:“无非是看我们人多枪多,欺软怕硬。想糊弄过去,可他没想到少爷你答应决斗了。”

马丁道:“其实决斗开始前,就有人认为少爷你会赢。”

汤姆:“……?是谁这么有眼光?”

马丁:“额~有很多人……老板你表现的太镇定了,太无所谓了,太自信了。甚至还有心情欣赏一下那把剑。要知道,很多人决斗前会紧张的连饭都吃不下。最关键的是,你的眼神太吓人,杀气冲天……。”马丁迟疑了下,斟酌了下词汇,以免给老板留下不好的感觉,“你看对手时,就像在看一个~将死之人。”

汤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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