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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五章 清君侧,诛奸臣

“不做?想清楚,做就是兄弟,就是一家人,不做就不是一家人,不是一家人就是仇敌,就是奸臣同党,兄弟们,把他剁成人棍,然后挂起来算是祭旗了!”

王跃很干脆地说道。

“剁了他!”

“人棍,我最喜欢人棍了!”

……

那些士兵们吼叫着。

然后附近几个好兄弟拎着刀,狰狞地走向梁方平……

“我做!”

他悲怆地嚎叫着。

然后他抱着王跃的腿,瘫在那里哭的就像个泪人,仿佛一个小鲜肉在一群肌肉大汉包围中,不得不同意他们的丧心病狂要求。

不过紧接着两名副哨长就把他拖起来,然后直接架到了一匹马上,可怜的梁方平就这样哭着成为了锄奸军的统帅。就在同时王跃也在手下帮助下,完成铠甲化,而且还是三重重铠,全都是从辽国武库弄出来的冷锻甲,三重重铠的他估计这时候除了床弩,已经没什么弓弩能够射穿了。

“拿我的兵器来!”

王跃喊道。

紧接着两名士兵抬着一件造型夸张的兵器走到他身旁。

这是一柄巨型陌刀。

准确说就是一个一米半长柄,再加上一个一米半长双刃剑,真正的陌刀是不是这个样子王跃不知道,反正他这东西就叫陌刀。

刀身加宽加厚防止变形。

战场上武器用久了变形是常事,所以这时候武将都喜欢鞭锏,不仅仅是因为铠甲的完善需要钝器,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东西更耐用,不存在卷刃,折断等战场上致命的意外。

刀柄也是铁的。

整个巨型陌刀重达七十斤,加上他的三重重铠已经无法骑马。

所以他紧接着跳上了一辆马车。

而这辆两匹马拉的车上,除了他以外还有一面架起的战鼓,鼓手就站在他身后。

全身一片钢铁反光的王跃,威严地看了看面前列阵的士兵。

这些早已经憋了很久的家伙,此刻眼睛里露出的是杀戮的渴望,他们就像来自荒原的野狼般,突然来到这座城市,然后就仿佛踏入了一片丰饶的牧场,放眼望去全是肥羊啊!更重要的是,保卫这片牧场的那些牧羊犬哪是牧羊犬啊,简直就是群吉娃娃啊!在这样的地方不大干一场简直天理不容,他们早就想杀人放火抢钱抢女人!

这些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家伙没有什么规矩,或者说他们的规矩只有四个字。

弱肉强食。

王跃强!

王跃可以一个人殴打他们所有人。

那他们就对王跃忠心耿耿。

黄金田地女人都收买不了,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些东西有命拿没命享用,他们在辽东见多了那些锦衣玉食的富贵人家,是如何死的卑贱如狗,皇帝可以给他们富贵,但给不了他们性命。

而背叛王跃那随时都会像郭药师一样。

王跃杀郭药师就像杀鸡一样,杀他们估计比杀鸡更容易。

所以命才是最重要的。

同样在他们的规则里,守着这么多肥羊却不下手,那真的就是天理不容了。

这座城市遍地黄金,到处都是美女,一座座豪门府邸恍如梦幻,而这一切又是那么脆弱,恍如一个精美的花瓶般一锤就能砸碎,那为什么还要忍着,为什么不去抢?明明可以去抢的,为什么还要等人家施舍?为什么要听那些弱不禁风的文官的,而不是直接过去一刀砍死?谁都知道砍下他们的脑袋就是手起刀落!为什么非要给赵家人当狗,而不是让赵家人做狗?

皇帝算个屁!

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

忠心?

他们又不是宋人,他们是汉人的确不假,可他们生在辽国长在辽国几个月前还是辽国人。

南朝皇帝?

对他们来说难道不就是个从小就在嘲讽的笑话吗?

王跃单手拎着陌刀,就这样站在马车上满意地看着他们脸上的渴望……

这就是一群等待出笼的野兽啊。

“打开营门,杀出去,让这座城市在你们的脚下颤抖!”

他吼道。

紧接着他手中陌刀向前一指。

就在同时,他身后鼓手敲响了那面巨大的战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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